索 引 号:000014349/1989-00079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民航
发布机构: 国务院 发文日期: 1989年03月29日
名  称: 国务院关于同意开放梅州机场的批复
文  号: 国函〔1989〕19号 主 题 词: 广东 机场 开放

 

国务院关于同意开放梅州机场的批复

 

国函〔1989〕19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梅州机场对外开放的请示》(粤府〔19889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开放梅州机场,但只限我国籍飞机开办梅州至香港的客运包机业务。包机架次由中国民航局视运力情况确定。

二、同意梅州机场设置口岸检查检验机构。核定人员编制一百零一人,其中海关三十五人、边防和安检五十人、卫检八人、动植检八人。口岸办五人属地方编制,由你省调剂解决。上述人员,除边防外,均从现有党政机关人员中调配解决,不在社会上招收。所需的办公、生活设施和开办费,由你省解决。

三、机场开放前,由国务院口岸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正式对外宣布。

 

国  务  院         

一九八九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