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1989-00082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对外经贸合作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989年02月01日
名  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棉花进口实行统一经营的复函
文  号: 国办函〔1989〕10号 主 题 词: 棉花 进口 经营 信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棉花

进口实行统一经营的复函

 

国办函〔1989〕10

 

对外经济贸易部:

  你部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关于对棉花实行统一进口经营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领导批准,现函复如下:

  棉花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在国际市场上价格十分敏感。为了防止多头对外,把市场搞乱,国务院同意把棉花列入一类进口商品,由中国纺织品进出口总公司统一经营。请你部组织实施,严格把关。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九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