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1989-00086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海关
发布机构: 国务院 发文日期: 1989年04月10日
名  称: 国务院关于同意开放黑山头、室韦两个对苏边贸口岸的批复
文  号: 国函〔1989〕26号 主 题 词: 内蒙古 口岸 开放

 

国务院关于同意开放黑山头、室韦

两个对苏边贸口岸的批复

 

国函〔1989〕26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申请开辟黑山头、室韦两个边境贸易口岸的报告》(内政发〔1988118)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开放黑山头、室韦两个对苏边贸口岸。开通方式,依据经贸部与苏方达成的换文协议确定。

   二、黑山头、室韦两个对苏边贸口岸检查检验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组织验收等事项,视开通情况由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和人事部发文通知。

三、两个口岸的有关军事安全保密工作,由你区与内蒙古军区商定。

 

国  务  院       

一九八九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