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1985-00034 主题分类: 国务院组织机构\其他
发布机构: 国务院 发文日期: 1985年09月14日
名  称: 国务院关于设立济南海关机构的批复
文  号: 国函〔1985〕142号 主 题 词: 机构

 

 

国务院关于设立济南海关机构的批复

 

国函〔1985〕142

 

山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五年七月十三日《关于申请设立济南海关的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济南海关机构,由海关总署责成青岛海关在济南设立办事处(处级),人员编制四十人。

二、办事处所需的办公、生活用房由你省免费提供,开办费由你省承担。设办事处后所需检查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由海关总署配备。

三、具体事宜,请你们与有关部门商办。

 

                            国  务  院

                         一九八五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