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1986-00040 主题分类: 国务院组织机构\其他
发布机构: 国务院 发文日期: 1986年08月09日
名  称: 国务院关于福州、厦门海关增设对台贸易监管机构和增加人员编制的批复
文  号: 国函〔1986〕95号 主 题 词: 海关 机构

 

国务院关于福州、厦门海关增设

对台贸易监管机构和增加人员编制的批复

 

国函〔1986〕95

 

福建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六年六月十四日《关于福州、厦门海关申请增设对台贸易海关监管机构和增加人员编制的报告》收悉。同意福州、厦门海关分别在三沙、东澳、筱埕、秀屿、崇武、旧镇的对台小额贸易停泊点设立海关办事处,增加编制六十人,所需办公、生活用房由你省负责解决。

具体事宜,请商有关部门办理。

 

                         国  务  院

                       一九八六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