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1986-00102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民航
发布机构: 国务院 中央军委 发文日期: 1986年12月10日
名  称: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新建许家坪民用机场的批复
文  号: 国函〔1986〕182号 主 题 词:

国务院、中央军委

关于新建许家坪民用机场的批复

 

国函〔1986〕182

 

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国民用航空局:

   湖北省人民政府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九日《关于迁建恩施民用机场的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许家坪民用机场。

   二、机场场址确定在恩施市北郊的许家坪至朱家坳之间。

   三、机场规模按三级机场、供安-24等类型飞机起降的技术要求进行设计、建设。

   四、机场建设投资,由国家在“七五”计划内定额补助一千五百万元包干使用,其余由湖北省自筹解决。

   五、许家坪机场建成后,原有恩施机场报废,土地交地方政府安排使用。

   六、具体事宜,请商有关部门办理。

               

                             国务院

                            中央军委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