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1985-00177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民航
发布机构: 国务院、中央军委 发文日期: 1985年04月20日
名  称: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奔牛机场军民合用等问题的批复
文  号: 国函〔1985〕57号 主 题 词: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奔牛机场

军民合用等问题的批复

 

国函〔1985〕57

 

江苏省人民政府、海军、中国民用航空局:

   江苏省人民政府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八日《关于要求开放常州奔牛和洪庄机场发展地方民航事业的报告》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海军奔牛机场改为军民合用,保证民航伊尔-18、波音737以下飞机使用,开辟国内航线,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民航新建设施在机场外选址,自成体系。具体事宜,由江苏省商海军和中国民用航空局确定。

二、为保证常州市区和宁沪空中走廊的飞行安全,洪庄机场应维持现规模(含正在建设的部分),不再扩建。

关于成立常州航空服务公司问题,请按国务院有关规定,由江苏省政府商民航局办理。

 

国 务 院

     中央军委

       一九八五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