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将实行百分制计分,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各市州政府、省直有关单位的政绩考核和中央在湘及省属重点企业的业绩考核内容。前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湖南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明确指出,凡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责任单位年度内将不得评优,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也不得评先评奖和提拔。
《办法》规定,安全生产目标分为工作目标和事故控制指标,目标及目标管理考核标准由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下达,省政府将与各市州政府、省直有关单位、中央在湘及省属重点企业签订年度责任状。考核将采取百分制,90分以上的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70-89分的为合格单位,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
《办法》还作出了明确的奖惩规定:凡考核为先进单位的,由省政府予以表彰奖励;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或辖区(系统)内、本单位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或发生经济损失巨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其他事故的,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责任单位年度内不得评先评优,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不得评先评奖和提拔;事故死亡人数突破年度控制指标的,不得评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年度考核结果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省政府审定,由省政府通报。
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