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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要求90%以上学校达到“平安校园”标准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0月02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哈尔滨10月2日电(记者李国红)为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违法犯罪案件和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黑龙江省教育厅近日下发文件,要求2006年底前90%以上的学校达到“平安校园”的标准,若在校园内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学校将被“一票否决”。

  近年来,发生在校园中的各类伤害事件时有发生,因校园楼道拥挤造成学生受伤、实验过程中被烫伤、火灾、学生食物中毒等各类安全事故也令人猝不及防。

  黑龙江省教育部门对此下发文件要求,把建设“平安校园”列入考核各级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政绩的主要指标之一,作为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文件规定,若校园发生杀人、抢劫、集体食物中毒、校舍倒塌、火灾等重、特大安全事故,省教育部门将对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即不能参加年度的各种考核、评估、评优和各种示范校的评定。对因领导不力而导致发生重大问题的,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