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贵州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工作的需要,贵州省环保局牵头于2005年12月12日在贵州水晶有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了全省首次突发污染事故应急演习。贵州省政府肖永安副省长、唐德智副秘书长,贵阳市政府、清镇市政府有关领导以及各地、州、市和部分县环保局长观摩、指导了这次演习。
演习模拟位于某饮用水源上游的清镇某公司化工车间爆炸起火,导致储有3吨有毒物质的反应装置发生泄漏。该有毒物质燃烧产生的高温随时可能导致另一反应装置爆炸,有毒物质泄漏量将成倍增加。情况万分紧急,上万人的饮用水安全危在旦夕。该公司立即启动紧急预案并报告环保部门,环保部门立即向县、市、省政府及国家环保总局报告。在省政府的指导下,清镇市、贵阳市、贵州省三级环保部门紧急联动,上下协调,采取有力措施控制、消除污染,最终在相关企业和单位的支持下,堵住了反应装置的泄漏,防止了另一反应装置的爆炸泄漏,污染被控制在了最小范围内,保证了下游饮用水源的安全。
这次突发污染事故应急演习,省、贵阳市、清镇市三级环保部门和贵州水晶有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一共出动人员140余人,车辆25辆。演习完成了所有预定科目,演练了环保队伍在紧急情况下快速反应、上下协调联动的应急能力,检验了环保队伍环境应急监测能力,提高了环保队伍处理各类突发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水平,达到了预期效果。此次演习得到了肖永安副省长的充分肯定。
肖永安副省长在演习结束时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环境安全的状况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长治久安。能否及时防范,妥善处理突发性环境事件,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也是对环保部门工作水平的实践检验。
肖永安副省长对环保部门做好污染事故应急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立即开展各类环境污染隐患的全面排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及时处置,把污染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要严格执法,从源头上防止各类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二是要求各地要按照省政府对应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完善本地区的环境应急预案,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配备必需的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三是要按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好突发污染事故的应急演习;四是要及时做好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的报告和查处工作。
肖永安副省长希望环保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完善环境应急指挥体系,不断提高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居安思危,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执法力度,把污染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