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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质量公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10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为保障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产品质量,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对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四川、辽宁、江西、江苏、湖南、湖北、浙江等8个省、市58家企业生产的58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8.3%。国家对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产品的生产企业实施了生产许可证制度,自2000年起已连续8次对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产品质量进行了跟踪抽查,促进了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检验的理化指标甲醛释放限量、静曲强度、表面耐污染腐蚀、表面耐香烟灼烧、吸水厚度膨胀率项目全部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个别产品表面耐磨不合格。国家标准GB/T18102-2000《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规定,家庭用的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表面耐磨≥6000转、公共场所用的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表面耐磨≥9000转。抽查中有个别产品表面耐磨低于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同时,组织不合格企业负责人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组织生产,促进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