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市近日召开30件市级挂牌督办污染案件整治方案过堂会,对不符合整治要求的4件方案予以否决,并督促其限期完善方案。同时,要求所有挂牌督办的整治企业,必须在今年10月31日之前,全面完成污染整治和取缔关停任务,逾期未完成的,将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单位和部门以及责任人的责任。
今年以来,泰州市对全市一批突出的重点、难点和热点环境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梳理,列出30个重点环境问题,作为重点督办的市级挂牌污染案件,共涉及违法排污企业482家,初步确定拟取缔和关停350多家。其中包括10起区域性和行业性污染案件、10起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案件和10起影响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的污染案件。泰州市明确,由市纪委、监察局挂帅,相关部门联合督办,制定了整治企业违法排污领导小组工作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案件报告和移送制度、监督检查制度以及奖惩措施等,始终坚持“查事与查人相结合”,推动专项行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工商部门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对所涉及的企业,一律暂缓通过年检。公安部门要求相关治安大队加强与环保、工商、安监等部门协调配合,对被列为关闭企业的,即日起停止受理剧毒化学品购买证的申请,并主动上门帮助企业妥善处置库存的剧毒化学品;对要求搬迁或整改的企业,要严格审核工商营业执照,凡未能通过工商年检的一律不予受理。(赵晓勇 周焕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