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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物价局通知要求做好猪肉等价格稳定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06日   来源: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猪肉等副食品生产供应保持市场稳定工作的通知》精神,黑龙江省物价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稳定猪肉等副食品价格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猪肉等副食品的生产供应和市场价格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影响全局。各级物价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稳定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作为当前价格调控的大事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作为关心人民生活、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促进社会和谐的大事来抓。各级物价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力量研究稳定猪肉等副食品价格问题,抓紧制定相关工作预案,完善应急措施,切实做好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工作。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通报市场供求、价格走势、政策措施出台等情况,协同做好稳定猪肉等副食品价格工作。

    二、加强副食品价格监测,准确把握市场价格走势。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哈尔滨市要每日监测报告肉禽蛋及水产品市场价格,每周一、二、三、四监测报告生猪、鸡蛋出场价格,其他市(行署)要每周一、二、四监测报告肉禽蛋及水产品市场价格和生猪、鸡蛋出场价格。要及时发布肉禽蛋等副食品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引导农民正确分析市场形势,克服惜售心理,避免集中上市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要密切监视市场动态,每天都要安排专人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进行巡查,全面了解肉禽蛋等副食品货源、需求、价格变化情况。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排队抢购、脱销断档、价格大起大落等异常情况,要认真分析原因并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省物价局报告。要加强对肉禽蛋等副食品生产、供应及批发、零售环节价格的调查,深入分析、准确把握其价格变动趋势,及时提出措施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三、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各级物价部门从现在开始要集中力量,开展经常性的市场价格巡查和检查,规范肉禽蛋等副食品交易环节的价格行为,严肃查处囤积居奇、短斤少两、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要加强对肉禽蛋等副食品市场明码标价管理,要求经营者必须在经营场地明码标价,严厉打击价格欺诈行为。对查出的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重从快处理,对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的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保持对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维护肉禽蛋等副食品市场价格秩序。

    四、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生产,稳定价格。各级物价部门要根据当地肉禽蛋等副食品市场情况,积极配合商务等部门组织肉禽蛋货源,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猪肉等副食品生产,必要时对城市低保户等困难群体实行定点、定量、定品种价格补贴救助措施,促进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

    五、加强舆论引导。各地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强与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的沟通,把握正确的宣传导向,全面准确地报道肉禽蛋等副食品市场供应和价格情况,及时公布政府及其物价部门稳定市场价格的措施,引导居民客观看待市场价格变化,稳定社会心理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