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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抽检20省市148种瓶装饮用水 87.2%合格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29日   来源:质检总局

瓶装饮用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质量公告  

  瓶装饮用水包括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和饮用水等。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瓶装饮用水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瓶装饮用水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河北、山西、黑龙江、吉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河南、湖南、湖北、广东、陕西、福建、江西、四川、云南、甘肃、贵州等20个省、直辖市145家企业生产的148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87.2%。其中:抽查了101种饮用纯净水、32种饮用天然矿泉水、15种饮用水。

  此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7323-1998《 瓶装饮用纯净水》、GB17324-2003《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及GB8537-1995《 饮用天然矿泉水》规定的要求,对瓶装饮用纯净水产品进行了色度、混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电导率、高锰酸钾消耗量、亚硝酸盐、铅、总砷、铜、游离氯、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致病菌及标签等16个项目的检验;对饮用水产品进行了色度、混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亚硝酸盐、耗氧量、铅、总砷、铜、镉、余氯、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致病菌及标签等17个项目的检验;对饮用天然矿泉水产品进行了臭和味、肉眼可见物、色度、浑浊度、锂、锶、锌、溴化物、碘化物、偏硅酸、硒、溶解性总固体、铅、汞、砷、氟化物、耗氧量、亚硝酸盐、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及标签等21个项目的检验。

  抽查结果表明,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型生产企业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5.7%,产品质量较好;而部分中小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存在一些问题。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部分产品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是反映饮用水卫生质量状况的重要指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的高低,表明饮用水受污染的程度。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324-2003《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规定,饮用纯净水的菌落总数应≤20cfu/ml,大肠菌群≤3MPN/100ml;强制性国家标准GB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饮用水的菌落总数应≤50 cfu/ml,大肠菌群应≤3MPN/100ml;强制性国家标准GB8537-1995《饮用天然矿泉水》规定,天然矿泉水的菌落总数为<50cfu/ml,大肠菌群为0。抽查中有部分产品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其中有1种饮用天然矿泉水产品菌落总数为22000cfu/ml,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400倍;有1种饮用水产品大肠菌群为21MPN/100ml,为国家标准值的7倍。

  2、少数产品电导率不合格。电导率是反映饮用纯净水去离子程度的重要指标,也是衡量饮用纯净水纯净程度的特征指标。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323-2003《瓶装饮用纯净水》规定,饮用纯净水的电导率应≤10μs/cm。抽查中有少数产品电导率超标,其中有1种产品电导率为24.8μs/cm。

  3、个别产品亚硝酸盐超标。亚硝酸盐是反映饮用水产品质量的污染物指标之一。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324-2003《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规定,饮用纯净水的亚硝酸盐为≤0.002mg/L;强制性国家标准GB8537-1995《饮用天然矿泉水》规定,天然矿泉水的亚硝酸盐为<0.0050mg/L。抽查中有个别产品亚硝酸盐超标,其中有1种饮用天然矿泉水产品亚硝酸盐为0.025mg/L,为国家标准规定值的5倍。

  4、部分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产品标识是消费者了解饮用水信息的主要途径,产品标识不规范则不能如实反映产品的全部真实信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抽查中有部分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主要是阳离子、阴离子的含量范围及溶解性总固体标注不规范等。

  针对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并针对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亚硝酸盐超标的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开展专项治理整顿,从源头把好质量关。同时,公布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该类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进瓶装饮用水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瓶装饮用水小常识 

  瓶装饮用水包括饮用纯净水、饮用天然矿泉水和饮用水等。

  饮用纯净水是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为水源,采用蒸馏法、去离子法或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及其他适当加工方法制得的,密闭于容器中且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饮用的水。纯净水在去除水中有害物质的同时,也去除或大大降低了水中其他矿物质的含量。

  饮用天然矿泉水是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或经人工揭露的未受污染的地下矿泉水。矿泉水含有一定量的矿物盐、微量元素或二氧化碳气体。优质的矿泉水,矿物盐含量适中,含有一种或几种特征微量元素,既有利于人体健康,水质口感也较好。

  饮用水是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为原料,经过滤、灭菌等工艺处理并装在密闭的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

  消费者购买瓶装饮用水时注意以下问题:

  1、尽量购买大型生产企业生产的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产品,其产品质量有保证。

  2、注意查看产品标签。仔细查看标签上的产品名称、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标注是否规范。饮用天然矿泉水要特别注意查看是否标明矿泉水水源地名称及通过国家(省级)鉴定认可的批准号、特征界限指标及PH值、溶解性总固体、主要阳离子(K+、Na+、Ca2+ 、Mg2+)、阴离子( HCO3-、SO42- 、CL-)的含量范围。

  3、查看瓶的外观。饮用水包装瓶应由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材料制成,瓶体应光滑、清亮,透明度高,质感好。同时,用手挤压塑料瓶身,检查瓶盖是否密封良好。如果瓶口有水渗出,说明瓶盖密封不严,饮用水可能受到污染。

  4、注意饮用水的感官质量。合格的饮用水一般应无色、透明、清澈、无异臭、异味,无肉眼可见物。饮用天然矿泉水允许有极少量的天然矿物盐沉淀,但不得有其他异物。对于有异色、异味、浑浊、有絮状物或杂质的产品不得饮用。

  5、瓶装饮用水打开后,应在短期内尽快饮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