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2007年工作会议在交通部召开。会议总结了集中治超3年来的工作情况,分析了当前治超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深入研究了今后实施长效治理的措施。全国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交通部部长李盛霖强调,要进一步认清治超工作面临的形势,增强做好治超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并就治超工作转向长效治理阶段的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李盛霖充分肯定了3年来治超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他强调,治超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得益于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大力协助,得益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和支持,也得益于全国广大治超工作人员的团结奋斗和努力拼搏。他同时指出,治超工作虽然取得了成效,但不能盲目乐观。当前,各地治理力度不均衡现象有所加剧,局部地区超限超载现象有所反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时有出现,因此,治超工作必须向长效治理转变。下一阶段的治理工作要突出以下几方面的重点:
一是继续按照“力度不减、机构不散、责任不变、措施不松”的原则,继续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治超领导机构要为治超工作从集中治理、长效治理转入常态管理创造条件,各部门要继续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推进治超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二是全面启动并落实治超长效机制。结合3年来治超工作取得的成效,在报经国务院同意后,九部委拟联合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长效治理的工作目标、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和治理措施等。
三是继续保持交通、公安路面联合治超执法的协作机制,增强依法治理、文明执法意识。争取尽快出台《公路保护条例》;依托治超检测站点开展治超工作;规范执法行为,不以罚代管。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对违法违规的执法人员要严厉处分。
四是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重点抓住车辆、货物装载、运输市场3个源头,严禁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对非法改装车辆要求强制责令恢复原状;全面实施违法超限超载驾驶员扣分制度,健全货运企业和营运驾驶员的信誉档案,对违法违规企业实施“黑名单”制度;扩大运管执法人员派驻制的覆盖面,加大货物装载源头监管力度。
会议还商定了2007年全国治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方案。
全国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全国治超办主任、交通部副部长冯正霖通报了3年来全国治超工作的基本措施和成效。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梁嘉琨、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以及公安部、国家发改委、中宣部、国务院纠风办等全国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参加了会议。《中国交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