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公告(2007年12号)
(2007-7-16)
上海实华国际旅行社、上海强生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对经营出境游业务疏于管理,为违法经营行为提供了方便,其员工涉嫌刑事犯罪。我局认定此两家旅行社的上述行为为“影响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秩序的行为”,违反了《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经研究,从即日起暂停此两家旅行社经营出国旅游的业务。
旅行社名称 组团社序号 许可证号
上海实华国际旅行社 057 L-SH-GJ00035
上海强生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067 L-SH-GJ00039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
二00七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