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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开展“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宣传月”活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01日   来源:公安部网站

    为切实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广东省公安厅决定组织全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在8月份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宣传月”活动。广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局负责人表示,通过揭露涉众型经济犯罪及常见多发的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的手法、违法性、危害性,提醒群众注意防范、及时报案、配合打击、减少损失,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认识经济犯罪、防范经济犯罪与打击经济犯罪的氛围。

    据介绍,广东省涉众型经济犯罪突出,传销、非法经营证券业务、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经济犯罪涉案金额大、涉及群众多、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同时,部分诈骗活动借助互联网等高科技形式,利用“跨国公司”、境外投资理财等名义,具有较强的欺骗性和较大的危害性。为此广东省公安机关经济侦查部门采取各种措施,加强打击力度,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上半年,全省经侦部门共侦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3300多宗,涉案总价值37亿多元,破案2100多宗,抓获犯罪嫌疑人2300多名,挽回经济损失10多亿元。

    同时,省公安厅经侦局对近期较为突出的几种经济犯罪手法进行剖析、披露,借此提醒群众注意重点防范:

    一是要谨慎参与境外基金、股市、黄金市场等投资活动。广东省公安机关侦破的上海环华投资有限公司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广州黑龙江新润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法销售股权案、惠州王×霞等人利用网络虚假基金诈骗案等案件中,犯罪分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业务、销售股权,甚至直接利用虚假的网络基金进行诈骗。省公安厅经侦局提醒群众参与各类投资活动必须通过正规的金融机构进行,要理性理财,谨慎投资,谨防上当受骗。

    二是切勿参加非法传销活动。当前,广东省仍有各种形式的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部分传销活动还通过互联网等高科技方式进行,具有较强的欺骗性。如广东省公安机关去年在珠海侦破的珠海中都阿星公司传销案,该传销团伙在全国22个省市吸收会员4300余人,涉案会员费金额达1200多万元。省公安厅经侦局提醒群众,一切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都是非法行为,各种利用互联网等方式实施的以投资等为名的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不过是传统传销的变种,参与传销活动,害人害己,切勿参与。

    三是注意防范经济诈骗犯罪。当前,广东省合同诈骗及票据诈骗发案较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影响市场诚信。如深圳王×滨系列合同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共诈骗100余家供货商货款3000余万元。广州办邦公司发外加工诈骗案、广州杨ד无抵押贷款”合同诈骗案也都涉及到众多群众,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群众在市场交易中要加强对交易对象的资信审查,谨慎参与所谓“低投入、高回报”的经营活动,谨防经济诈骗犯罪。

    四是根据有关规定,举报制贩假币、制贩假烟犯罪成功侦破相关案件的,有关部门将给予相应奖励,希望广大群众踊跃提供相关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据了解,活动期间,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将组织全省经侦部门集中开展“防范经济犯罪主题宣传日”活动,届时在各地商业中心组织现场咨询、防范讲座,同时,现场接受咨询,并向群众发放防范经济犯罪指引单张等,向群众介绍识别、预防办法,增强防范意识。

    【案例】

    一 广州黑龙江新润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法销售股权案

    近日,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有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抓获了黑龙江新润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网上逃犯王某,成功破获了这一涉及金额2900多万元、涉及500多人的重大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

    2006年12月,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向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反映了黑龙江新润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面向社会非法销售该公司股权的违法情况。经查,该公司从2006年6月起,在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每年20%的红利为诱饵,谎称该公司股权已在广东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挂牌,以转让股权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资金2,900多万元,涉及群众500多人。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于2006年12月26日对该案立案侦查。2007年4月,该公司法人代表(股东)于某主动投案自首,交代了与王某在广州设立分公司,以高息利诱变相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对于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并立即对王某展开全面缉捕,于6月20日在广州市将其抓获。

    二 深圳王×滨等人特大系列合同诈骗案

    2007年6月7日上午11时,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经侦大队在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成功抓获合同诈骗犯罪嫌疑人王×滨,破获一起涉案金额3000余万人民币的特大系列合同诈骗案。

    2004年11月02日,该大队接刘×莲(女,47岁,深圳安×半导体电子有限公司法人)等数十家事主报案称:深圳金×鑫电子有限公司、深圳沛×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富×科技有限公司老板王×滨利用合同诈骗供货商的巨额货款后逃匿,造成供货商重大损失,涉案金额达3000余万元人民币。

    初步调查发现:自2003年起,王×滨先后成立金×鑫公司和深圳沛×科技有限公司,并与供货商签订经济合同,以月结30天至120天不等的形式向供货商购买生产电话机的原材料,组装电话机销往全国各地。王×滨用低于成本价或与成本价持平的方法大量销售电话机,造成产品供不应求的局面。客户向其购买电话机须先付现金,才发货给客户,王×滨还要求客户将货款打入其指定的私人银行账户。从2004年初开始,王×滨开始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供货商的货款,并在龙岗区所有的银行以深圳沛×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开设公司账户,向银行大量购买支票本。从2004年4、5月开始,当供货商催要货款时,王×滨便开出大量的空头期票应付供货商。由于王×滨收回销售电话机的货款根本不存进公司账户,到了期票兑现日期,供货商发觉其所开的是空头支票后又向王×滨催款,王×滨就采用现金支付一小部分货款的方法,达到让供货商继续向其供货的目的。王×滨一方面以资金周转困难的理由拖延付款,一方面又在龙岗区坪山镇石井田头工业区成立深圳富×科技有限公司,用同样的手法经营,大量套取供货商的现金,非法占为己有,并于2004年10月31日逃匿,共诈骗100余家供货商货款3000余万元。

    鉴于该案涉及供货商达100多家,涉案金额巨大,影响恶劣,并存在发生群体性事件的不稳定因素,该大队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专案组对此案开展侦查。专案组民警为了查明案情,对该案开展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通过综合运用各种侦查措施,先后辗转山东、安徽、广西、黑龙江等地开展追逃工作。于2007年5月查获犯罪嫌疑人王×滨有可能逃往吉林省长春市的线索。并基本确定犯罪嫌疑人王×滨应在长春市南关区一带活动。2007年6月7日上午11时,专案组民警在南关区万龙花园成功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王×滨。经过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滨对其诈骗供货商巨额货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三 珠海陈×顺等人信用卡消费短信诈骗案

    2007年5月,珠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市局有关部门和福建警方的大力配合下,仅用一个月的时间,成功破获了市局交办的“402”系列短信诈骗案,一举打掉了分别以陈×顺、陈×滨为首的两个在珠海猖狂进行信用卡消费短信诈骗的福建籍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7人,有效地解决了一段时间以来影响珠海市的这一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

    2007年3、4月份,珠海市出现了主要针对珠海手机用户进行信用卡消费短信诈骗的突出犯罪。由于此类犯罪侵害对象针对性强、作案手法狡猾,加之群众的防范意识薄弱,在短时间内即发案十几宗,涉案金额达人民币28万多元,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珠海市局领导先后做出指示,要求经侦支队立案侦查,为群众挽回损失;并加强宣传工作,遏制发案势头。该支队立即部署此项工作,一方面成立了“402”短信息诈骗案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马上展开侦查工作;另一方面,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开展预警防范宣传,务必实现“防范到位、打击到位、追赃到位”的工作目标。

    参战民警在侦办案件的同时,为了防范短信诈骗案件在珠海市的再次发生,该支队在市局宣传科的大力支持下,连续多日通过珠海市报纸、电视、电台等各大媒体向社会发布预警防范提示,并向全市移动、联通手机用户和电信小灵通用户发送了预警短信息,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短信诈骗案件得到有效的遏制。

    虽然短信诈骗案件没有再次发生,但参战民警没有丝毫的松懈,专案组根据掌握的线索最终确定了4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专案组民警两次赶赴福建泉州,请当地警方协助抓捕涉案嫌疑人员。在福建当地打击短信诈骗专项工作组的大力协助下,经过十几天的连续作战,终于抓获由陈×顺、李×林、陈×平、许×珍、王×红等5名犯罪嫌疑人组成的诈骗团伙,同时顺藤摸瓜抓获同期在珠海作案的陈×滨、许×红等另一个诈骗团伙。经查,这两个短信诈骗团伙从今年3月份以来在珠海通过发送虚假信用卡消费短信,再诱骗受骗群众持银行卡到ATM柜员机上进行转帐操作实施诈骗。

    四 惠州王×霞等人利用网络虚假基金诈骗案

    2006年12月21日,事主刘某玲等人到惠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称:她们于2006年11月份经王×霞介绍在网上购买“华尔街全球私募基金”,并从购买之日的第二日起收到相应佣金,但12月12日该网站停止运作,佣金本金都无法收回,怀疑王×霞进行诈骗。

    经公安机关初步调查发现,2006年11月17日,犯罪团伙王×霞在惠州某酒店会见受害人刘某玲等7人,称有一个“美国华尔街全球私募基金网上投资项目,1600美元为一手,一次性投资八手回报率为每日占投资总额的1.5%,两个月零八天收回全部本金。2006年11月18日,刘某铃与赖惠琼凑齐现金1.28万元人民币给王×霞,王×霞给了刘某铃一个网上电子帐号,并在自己的电子帐号转入相应美金(8:1汇率)1600美元到该帐号上,第2天就能见到投资回报24美元转入该帐号。王×霞还要求刘晓玲等人动员其他人入会加盟,介绍费为投资总额的10%-12%。期间,王×霞提供了几个帐号,要求刘晓玲等人介绍投资人将投资款汇入以上帐号。之后陆续有近70人以同等方式投资进来,金额约170万元人民币。12月1日,王×霞再次到惠州某宾馆跟刘某铃等人见面,游说刘某铃等人再投资其他项目:“明升加拿大媒体广告”。12月12日,刘晓玲等人发现“美国华尔街全球私募基金网站关闭,犯罪团伙王×霞从此关机逃匿,无法取得联系。

    2007年3月2日,惠州市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2007年3月9日,惠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采取统一行动,现场抓获嫌疑人王×霞,缴获作案工具电脑主机1台。2007年4月12日,抓获另一犯罪嫌疑人彭×明。经查:2006年10月底,犯罪嫌疑人王×霞在王×珍(女,辽宁省葫芦岛人)的劝说下成为了“美国华尔街全球私募基金”会员。2006年11月18日,犯罪嫌疑人王×霞在惠州向李某菊等人介绍“美国华尔街全球私募基金”,以高额投资回报及发展下线获取佣金和奖励引诱李×菊等人“投资”“美国华尔街全球私募基金”,使李×菊等人成为王×霞的下线,王×霞从中获取佣金和奖励。在王×霞的劝说下,李×菊等人及其亲朋好友先后向所谓的“美国华尔街全球私募基金”提供的私人帐户汇款63万元人民币。2006年12月12日“美国华尔街全球私募基金”网站停止运作,会员们投资的资金早已被人转移,李×菊等人损失人民币63万元。

    2007年1月,犯罪嫌疑人王×霞又伙同其男友彭×明共同策划建立“纳斯达克全球投资”网站。犯罪嫌疑人彭×明委托吴×制作网站网页、邹×南设计该网站后台管理软件,并委托邹×南注册了网站域名,并租用了境外服务器建立网站。犯罪嫌疑人王×霞对外宣称此网站是美国纳斯达克驻华办事处,投资此网站可获得高额回报(日回报1.5%),发展下线也可获得高额佣金(下线投资额10%)。2007年2月,此网站开始运作,骗取湖南省邵阳市唐某英等人“投资款”17万元。(夏晓露 梁瑞国 袁永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