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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积极投入打击"三电"犯罪专项斗争 战果显著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01日   来源:公安部网站

    为有效防范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6月12日,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国资委、工商总局、广电总局、国家电监会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从今年6月开始至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以下简称“三电”专项斗争)。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三电”企业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迅速行动,严打开路,重点治乱,“三电”专项斗争有序开展,战果显著。

    全国“三电”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后,北京等28个省(区、市)陆续召开专门会议贯彻部署,其中吉林、河南、湖北、陕西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按照全国“三电”专项斗争的统一部署要求,各地均成立了“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福建、江西、四川、陕西等11个省(区、市)政府领导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截至目前,已经有2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门制定了工作方案,提出具体措施。

    中央综治办、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国资委、工商总局、广电总局、国家电监会分别对本系统开展“三电”专项斗争作了具体部署。工商总局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工商系统开展“三电”专项斗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广电总局要求各级广播影视机构全面配合各地制定“三电”专项斗争宣传方案,要在重要时段、重要栏目及各所属网站宣传报道“三电”专项斗争情况,大力宣传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深入报道已告破的重大案件。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和五大电信运营商自上而下层层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并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本公司系统参与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三电”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地公安机关组织精兵强将,以打开路,重拳出击,集中破获了一批重大、连续作案和团伙作案的“三电”案件,初步遏制了案件高发势头。据统计,北京、天津、河北等18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破获“三电”案件3236起,打掉重大犯罪团伙11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966名。河北省沧州市在“三电”专项斗争期间组织开展了“雷霆行动”,共破获“三电”案件180起,打掉团伙八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2名。辽宁省共破获“三电”案件122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4名。黑龙江省破获“三电”案件223起,打掉犯罪团伙1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0名。6月14日,河北省沧州市公安局开展为期一周的“三电”专项斗争“收网”行动,该市沧县公安局在“收网”行动中,成功打掉一个破坏通讯设备犯罪团伙,抓获五名盗割通讯电缆破坏通讯设备犯罪嫌疑人,从中破获盗割通讯电缆破坏通讯设备案60余起,涉案价值300余万元。

    北京、天津、河北等2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根据全国“三电”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排查确定了挂牌整治的重点地区,并细化了整治工作措施。一些地方针对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治,查处了一批违法收购、违规经营人员,取缔了一批非法收购站点,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收赃销赃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的势头。7月初,河南省政府专门下发了《督察通知》对清理整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提出了明确要求,辽宁、黑龙江、河南三省共清理整顿各类收购站点5000余处,取缔608处。

    各地充分发挥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系统掌握的宣传资源优势,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宣传媒介,采取张贴通告和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印发宣传资料,以及制作典型案例光盘等形式,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保护“三电”设施的重大意义,宣传开展“三电”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营造警示、震慑犯罪和鼓舞群众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