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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曝光2季度严重违法广告 责令停发或查处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10日   来源:工商总局网站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对今年第二季度媒体发布广告的情况进行了监测检查,并对监测发现的涉嫌虚假和严重违法广告进行公告。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工商机关继续保持对虚假违法广告整治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巩固和扩大广告专项整治成果。

    此次监测检查重点抽查了6月20日各省(区、市)电视台卫视频道、计划单列市电视台1套及山东教育台,6月8日各省(区、市)都市类报纸,6月份第四周全国文摘类报纸发布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广告。

    国家工商总局对监测发现的涉嫌虚假和严重违法广告公告如下:

    “胰岛活力素”药品广告,发布于6月28日的《文摘报》。该广告超出药品广告审查批准的范围,在宣传药品的功能主治、药理作用等内容中,不科学地表示药品功效,严重违反了药品广告的法律、法规规定。

    “清脑平压丸”药品广告,发布于6月22日~28日的《特区文摘报》。该药品广告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擅自发布,广告中含有不科学地表示药品功效的内容,使用患者名义作证明,严重违反了药品广告的法律、法规规定。

    上海海滨(91150部队)医院医疗广告,发布于6月25日的《书刊报》。该广告属于以新闻形式变相发布的医疗广告,在“一部古医书成就一代肿瘤名医”宣传中,介绍部队医疗机构治疗肿瘤的诊疗方法,使用患者名义作证明,严重违反了医疗广告的法律、法规规定。

    北京国医阁疑难病研究院医疗广告,发布于6月25日的《老年文摘》。该医疗广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擅自发布,宣传治疗肿瘤的中药诊疗方法,利用专家、患者名义作证明,保证治愈,严重违反了医疗广告的法律、法规规定。

    “果茶抽油瘦”食品广告,发布于6月8日的《兰州晨报》。该广告夸大产品的功能,不科学地宣传全身排油、彻底排油的减肥功效,使用消费者名义作证明,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了食品广告的法律、法规规定。

    “T120排毒清基胶囊”食品广告,发布于6月8日的《南国都市报》。该广告夸大食品功效,宣传治疗泌尿疾病、妇科病、前列腺炎的作用,使用消费者形象和名义作证明,严重违反了食品广告的法律、法规规定。

    “维康宁”保健用品广告,发布于6月8日的《贵州都市报》。该广告不科学地表示产品功效,宣传保健用品具有治疗妇科疾病的作用,严重违反了药品广告的法律、法规规定。

    “黄精胶囊”食品广告,发布于6月20日的山东教育电视台。该广告宣传的“补肾、壮阳、生精、延时、助勃”等内容夸大产品功效,广告中有关消费者服用后提高夫妻生活质量等画面、语言,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有悖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严重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国家工商总局表示,对以上违法广告工商机关将责令停止发布并依法查处。

北京:七种药品由于发布违法广告被强制停止销售

    新华社北京8月1日电(记者王思海)北京市药监局对龙芪溶栓胶囊、心脑静片、复方海蛇胶囊、痛风安、大宅门牌偏瘫复原丸、补益强心片、颅痛宁颗粒7个广告严重违规的药品采取强制行政措施,停止其在北京市的销售行为。

    记者1日从北京市药监局获悉,这7种药品广告的主要违规行为包括擅自扩大药品适应症和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疗效等。其中,“偏瘫复原丸”成为河北安国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二个因为在北京市发布违法药品广告而被停止销售的药品。

广电总局给予两台综合频道暂停播放商业广告处罚

    6月15日,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发出《广电总局关于对宁夏电视台综合频道和甘肃电视台综合频道给予暂停播放广告处罚的通报》,通报说,今年以来,宁夏电视台综合频道和甘肃电视台综合频道屡次出现违规播放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等问题,被总局和国家有关部门多次责令整改和通报,但两台违规问题至今仍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