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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五龙金矿等9家企业取得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15日   来源:发展改革委

 辽宁五龙金矿等9家企业取得《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

   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办理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管理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的有关规定,我委对山东、辽宁、广西、甘肃、浙江等省(区)黄金行业主管部门报来的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辽宁五龙金矿、浙江遂昌金矿等企业通过地质勘探工作,延长了矿山开采年限,符合办理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管理规定的要求。核准以下9家企业继续开采黄金矿产并颁发《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见附表)。

   附表:

批准开采黄金矿产申请的9家企业名单

 

序号

省份

企业名称

批准书编号

1

山东

栖霞市金兴矿业公司

国金字(2007)第084

2

辽宁

辽宁五龙金矿

国金字(2007)第085

3

云南

富宁县云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

国金字(2007)第086

4

广西

贵港市金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国金字(2007)第087

5

广西

广西黄金公司龙胜县分水坳金矿

国金字(2007)第088

6

甘肃

甘肃省天水李子金矿有限公司

国金字(2007)第089

7

广西

广西田林那比渭寒沟金矿

国金字(2007)第090

8

广西

贺州市金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国金字(2007)第091

9

浙江

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国金字(2007)第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