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提高违法建设成本,从监察机制上预防和遏制违法建设行为。日前,重庆市政府规划主管部门根据《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工程规划违法建设处罚标准。
一、对主城区(2737平方公里)内的商品房工程违法建设行为,按违法建筑每平方米500元罚款;不能以面积计算的,按违法建设工程造价的50%罚款。对主城区外的商品房工程违法建设行为,按违法建筑每平方米不低于400元罚款;不能以面积计算的,按不低于违法建设工程造价的40%罚款。
二、对主城区内的经济适用房工程违法建设行为,按违法建筑每平方米不低于400元罚款;不能以面积计算的,按不低于违法建设工程造价的40%罚款。对主城区外的经济适用房工程违法建设行为,按违法建筑每平方米不低于300元罚款;不能以面积计算的,按不低于违法建设工程造价的30%罚款。
三、对主城区内的拆迁安置房(含农转非安置房)工程违法建设行为,按违法建筑每平方米不低于300元罚款;不能以面积计算的,按不低于违法建设工程造价的30%罚款。对主城区外的拆迁安置房(含农转非安置房)工程违法建设行为,按违法建筑每平方米不低于200元罚款;不能以面积计算的,按不低于违法建设工程造价的20%罚款。
四、对主城区内的廉租房、单位集资建房或自用房工程违法建设行为,按违法建筑每平方米不低于200元罚款;不能以面积计算的,按不低于违法建设工程造价的20%罚款。对主城区外的廉租房、单位集资建房或自用房工程违法建设行为,按违法建筑每平方米不低于100元罚款;不能以面积计算的,按不低于违法建设工程造价的10%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