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防科工委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依法注销了9家单位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在被注销的单位中,2家单位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能力转移到其他单位,已不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条件,其余7家单位不具备许可延续条件。
2007年以来,国防科工委和地方国防科工委(办)不断加强军品市场监管工作力度,出台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等制度文件,通过许可延续复查、年度检查、监督抽查等多种形式,对许可证持证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了处理。在扩大市场准入、规范军品市场秩序的同时,有力促进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综合管理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