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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实施以价格登记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监管新措施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1月24日   来源: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探索放开商品价格监管的长效机制,四川省眉山市物价局创造性地实施了以价格登记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监管新措施,实现了对放开商品价格的有效监管。

    一、稳步实施放开商品价格登记制度。一是确定内容,明确范围。眉山市物价局选取大米等与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作为基本登记品种,详细记录商品的销售单位、商品名称、规格、销售价格、当日销售数量和主要流向等内容。商家必须对商品价格的变动说明理由,并在登记册上签字确认。二是部门联动,试点先行。眉山市物价局会同工商、商务等部门共同选定12个基础条件好、社会责任感强的商家作为首批实施对象,并组织召开各有关方面参加的协调会,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三是整合力量,保障到位。该市整合价格检查、价格监测和社区价格监督员力量,组成两个价格登记工作小组,由价格检查分局和监测中心负责人任组长,分别负责划定区域的登记事务,并实行局长值班联络制和领导分片负责制。四是拓展领域,全面铺开。在试行取得明显效果后,该市迅速拓展登记范围,以正式文件形式要求各区县物价部门全面实施价格登记制度。各区县充分利用农村价格三级监督网络,将价格登记制度延伸到集镇,使放开商品价格登记面基本覆盖城乡。

    二、着力构建放开商品价格服务监管平台。一是完善价格走势的动态分析。加强价格登记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对价格形成信息、价格动态信息、价格分析预测信息实行综合报告制。二是公开价格信息,完善服务监管功能。在通过物价局政务公开网站发布价格登记信息,增加12358举报电话的价格行情咨询功能的同时,利用价格信息发布平台完善价格监督体系,从而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有效实现放开商品价格的动态监管。一是促进价格执法和谐化。价格登记制度改事后处罚为事前告诫,经营者与价格执法人员的对立情绪逐步消除,物价部门执法权威性明显增强,效率明显提高。二是增强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价格巡查人员反复宣传价格法律法规,使价格自律和守法意识深入人心,商家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明显增强。2007年9月眉山宏远商贸有限公司代表20个单位向全市发出了《价格诚信倡议书》,各商家纷纷表示要守法经营,诚信兴商。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价格登记制度有效解决了在处罚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时存在的取证难和定性难问题,为深入贯彻执行制止价格欺诈、牟取暴利、哄抬物价的相关法律法规丰富了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