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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污染源普查全面普查阶段将于3月10日启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04日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

  3月4日上午,湖南省召开全省污染源普查全面普查阶段工作会议,通报从2008年3月10日开始至5月31日止,为全省完成普查对象对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和完成数据录入报送时期。
  
  湖南省污染源普查工作于2007年3月份全面启动,普查对象包括全省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涵盖了产生污染物的各个行业。
  
  一年来,共清查排污单位约50万个,初步确定127042个工业源、157306个生活源、556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45218万个农业源为普查对象。还成立了普查机构,编制了普查实施方案和经费预算,开展了重点源和伴生放射性污染源监测,认真选聘培训了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
  
  从2008年3月10日开始至5月31日止的全面普查阶段是数据采集期,也是整个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中之重,历时81天。在2008年3月10日至4月30日,将完成普查对象对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同时还将完成县一级辖区内普查对象的普查数据审核工作。在5月31日前,完成数据录入并将原始数据同时报送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和上级污染源普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