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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举办发布会通报近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4月16日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

    4月16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吉林省近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近期,吉林省质监局对食用植物油、大米、速冻面米食品、食用菌、酱腌菜、化肥、根茬粉碎还田机、汽车电器、汽车内饰件等9类产品质量实施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省内153户企业生产的155个批次的产品,经检验,实物质量合格136个批次,实物质量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7.7%,比上年同期提高了1.1个百分点。各类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如下:食用植物油、汽车电器和汽车内饰件等3类产品为100%;速冻面米食品为95.0%;根茬粉碎还田机为90.0%;食用菌为88.9%;复混肥料产品为85.0%;酱腌菜为68.8%;大米为63.2%。此次抽查大、中、小型企业的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分别为100%、97.8%、83.7%。

    抽查结果显示:

    吉林省食用植物油和速冻面米食品质量大幅上升。此次抽查了17户企业生产的17个批次的大豆油、葵花籽油和玉米油等食用植物油产品,检验的黄曲霉毒素B1、重金属等安全指标和理化指标均符合标准规定,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比上年同期提高了10个百分点。此次还抽查了20户企业生产的20个批次的速冻面米食品,实物质量合格19个批次,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比上年提高了15个百分点。1个批次不合格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霉菌计数超标,检出值为90cfu/g,是国家标准限定值(≤50cfu/g)的1.8倍。抽查结果表明,通过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我省以上产品生产企业完善了生产条件和质量保证体系,有效提高了产品质量,但是个别速冻面米食品生产企业在原料进厂、生产过程关键点控制等方面把关不严,导致产品质量不稳定。

    吉林省食用菌和大米产品质量有待提高。此次抽查了9户中小型企业生产的9个批次的黑木耳、原蘑等食用菌产品,实物质量合格8个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为88.9%。中小型企业的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分别为100%和83.3%。1个批次不合格产品存在的问题是水分含量超出国家标准(≤12%)规定,主要原因是该企业不掌握相关国家标准规定,对产品烘干等关键点控制不严格。此次还抽查了19户中小型企业生产的19个批次的大米产品,实物质量合格12个批次,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63.2%。检验的黄曲霉毒素B1、农药残留和重金属等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规定。7个批次不合格产品存在的问题均是水分含量超标,最高检出值为17.9%,超出国家标准(≤15.5%)的规定。监督抽查中发现,我省中型大米生产企业管理比较规范,能够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实物质量合格率达到了100%,而部分小型企业在原料进厂和产品出厂检验等环节上把关不严,此次抽查实物质量合格率只有66.1%。

    吉林省酱腌菜产品质量问题较多。此次抽查了14户中小型企业生产的16个批次的辣白菜、桔梗、海白菜等酱腌菜产品,实物质量合格11个批次,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68.8%。不合格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水分含量超标,有3个批次产品的水分含量超出标准规定,最高检出值为68%,超出企业明示值(≤55%);二是食盐含量不足,有2个批次产品的食盐含量较低,最低检出值为2%,仅为企业明示值(≥10%)的1/5;三是苯甲酸、糖精钠、甜蜜素含量超标,有2个批次产品的苯甲酸含量超标,最高检出值为2.0g/kg,是国家标准限定值(≤0.5g/kg)的4倍,有1个批次产品的糖精钠和甜蜜素超出国家标准规定;四是总砷含量超标,有1个批次产品的总砷含量略超出国家标准的规定。造成以上指标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个别企业对原料进厂把关不严格,未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产品出厂不检验。此次抽查中,长春市好家人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韩国风味水晶糖蒜产品(商标:食帝;规格型号:150g/袋;生产日期:2008-01-30)存在苯甲酸、甜蜜素、糖精钠和标签4项指标不合格,质量较差。

    吉林省复混肥和根茬粉碎还田机质量均有提高。此次抽查了20户企业生产的20个批次的复混肥料产品,实物质量合格17个批次,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比去年同期提高了5个百分点。3个批次不合格产品存在的问题均是总养分含量略低于企业明示值。监督抽查结果表明,通过跟踪抽查,我省大中型复混肥料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意识较强,质量控制和出厂检验等环节把关较严,抽样合格率近3年始终保持在100%,而部分小型企业还存在不按配方组织生产,产品出厂检验不严格的问题,导致此次抽样合格率只有40.0%。此次还抽查了20户小型企业生产的20个批次的根茬粉碎还田机产品,实物质量合格18个批次,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比去年同期提高了4.3个百分点。2个批次不合格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刀片硬度、刀辊半径变动量、整机外观质量等物理性能和使用说明书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企业不具备原辅料进厂和产品出厂检验能力,在热处理等生产关键环节上控制不严格,以及不掌握使用说明书的编写规定。

    吉林省汽车配件产品质量稳定提高。此次抽查了25户企业生产的25个批次的汽车内护板、安全带织带、隔音垫等汽车内饰件产品,9户企业生产的9个批次的继电器、蓄电池等汽车电器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标准规定。其中,汽车内饰件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已连续3年保持在100%,表明产品质量比较稳定;汽车电器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比上年同期提高了27.3个百分点,产品质量提幅较大。监督抽查结果表明,通过跟踪抽查,我省以上汽配产品生产企业都提高了质量意识,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持续改进生产工艺、完善质量控制技术,确保了产品质量稳定提高。

    按照“扶优扶强、打假治劣、引导消费”的原则,吉林省质监局将对此次监督抽查产品质量较好的企业提出表扬;对此次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提出批评,并指定相关部门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查明库存不合格产品并追查已售出不合格产品的流向;对直接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产品,责令企业限期召回不合格产品并监督其销毁或作必要的技术处理。同时,要求相关质监部门认真帮助企业查找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原因,重点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从原料进厂、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督促企业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从反馈情况看,相关部门正在依法进行处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