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函〔2008〕118号
关于山西农业大学钴-60辐照装置安全隐患限期整改的通知
山西农业大学:
2008年4月,我部对你校钴-60辐照装置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辐照装置在安全联锁及放射性污染防治等方面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你校应立即进行限期整改。现通知如下:
一、针对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制订限期整改计划,并于2008年6月1日前提交我部。
二、2008年6月1日前,将已过使用寿期的废旧放射源送贮具有资质的放射源收贮单位。
三、对贮源井水、辐照室内壁表面等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监测,发现放射性污染时应净化或去污,并治理达标。
四、在完成限期整改并将废旧放射源送贮前,不得擅自启用该辐照装置。如果违反规定,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将对你校进行处罚。
我部委托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协同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对你校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辐照室人员通道门(同时为货物通道门)外无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2、升降源钥匙未与便携式辐射报警仪连接在一起;
3、操作人员未佩戴个人剂量报警仪;
4、人员通道只有一道防人误入光电装置,不具备冗余性和多样性;
5、辐照室内无紧急开门按钮;
6、辐照室内固定式剂量探头未与人员通道门联锁;
7、辐照室内烟雾报警装置未与降源联锁;
8、无贮源井水处理系统,无自动补水系统,水位未与升降源联锁;
9、辐照室内通风设施未与升降源联锁;
10、断电无法实现自动降源;
11、校验源位置存放在人员通道门内侧的一个皮箱内,位置、安保措施均不符合有关要求;
12、该装置于1985年、1994年添加的15枚和20枚放射源已到使用寿期,尚未送交有资质的单位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