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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三年内初步建立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机制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08月12日   来源:海南省政府网站

    海南省委四届六次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具体意见》),将19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一一分解落实到有关责任单位,并提出到2007年,海南省将初步建立起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格局和运行机制。

  《具体意见》按照近期具体、中期原则、长期宏观的思路,对今后3年的反腐倡廉任务作出了具体安排,对今后若干年的工作进行了总体规划,提出到2010年,建成符合海南实际、具有海南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再经过一段时间努力,建立起有效的思想道德教育机制、完备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严密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根据分解任务,年内将由海南省委组织部牵头,会同海南省纪委、省委办公厅和省委政研室等单位,共同完善海南省党内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出台海南省直单位领导班子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和关于市县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的暂行规定,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具体制度,基本完成海南省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十项制度的具体配套措施。由海南省政府办公厅牵头,会同海南省监察厅、省政府研究室及省发展与改革厅,于今年内完善行政机关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和评估制度。由海南省法制办牵头,会同海南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省政府研究室及省发展与改革厅,于明年底前建立健全决策听证制度和公示制度、决策后评价制度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核制度。海南省纪委、省委办公厅和省委组织部将于明年组织一次对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全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