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高层论坛”部分演讲发言稿摘登
湖北省省长 罗清泉
积极推进行政管理创新,不仅是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迫切需要,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我们的认识和体会是:一、实行政企分开,是行政管理创新的重要前提;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行政管理创新的关键环节;三、解决多头多层执法,是推进行政管理创新的紧迫任务;四、合理划分财权事权,是支持地方政府行政管理创新的必要条件;五、科学民主决策和政务公开,是实现行政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六、深化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是行政管理创新的重要基础。
在政企分开方面,我们按照“全面清理、分步实施、分类处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首先从省直党政机关开始,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同时,支持省属企业加快改革步伐,先后将一批企业下放属地管理。
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我们按照“凡是可以下放的权力一律下放,凡是可以取消的收费一律取消,凡是可以精简的审批一律精简”的原则,公布取消、下放、转移行政审批事项1000多项,减幅达50%以上。同时,对确需设立行政许可的项目,实行规范管理、严格监督。
在解决多头多层执法方面,我们按照“属地管理为主、适当下移执法重心”的原则,着眼于从体制上解决问题,对涉及工商、税务、物价、食品、卫生、城管等方面29项多头执法和36项多层执法行为进行规范,撤销交叉重复的执法机构,明确了执法行为主体。同时,在大中城市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推进综合执法试点。
在合理划分财权事权方面,我们不断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扩大县(市)发展自主权和决策权,赋予35个县(市)地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对52个县(市)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同时,坚持“缺口上移、财力下移”,调整财力分配结构,将新增财力重点投向基层、农村,尤其是社会事业和公共设施等领域。
科学民主决策和政务公开方面,我们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把推进政务公开作为方便群众获取政务信息、扩大公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的大事来抓,建立信息公开和省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
在深化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方面,我们于2003年选择7个县(市)进行乡镇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然后总结经验在全省推开。改革的核心是,明确乡镇政府职能,精简机构人员,建立农村社会服务和公益事业发展新机制。乡镇领导班子实行交叉任职,乡镇内设机构合并为“三办一所”(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财政所),乡镇行政编制按规模分别控制在45名、40名、35名以内。乡镇直属事业单位逐步转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或中介服务机构。政府承担的农村公益服务分别采取“服务项目招标制、定岗服务招聘制、县级行政主管部门派出制”等三种模式,实现由“养人”向“养事”的转变。通过改革,全省乡镇将有7万人走上企业化、市场化、社会化服务的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