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举办了全国国税系统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意见》研讨班。总局党组成员、驻总局纪检组组长贺邦靖要求,全国税务系统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大局之中;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税收政策法规的制定、税收征管体制机制建设和税务改革的总体设计之中;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两权”运行的全过程之中。建立健全以责任、教育、制度、监督、惩治、预警六个机制为主要内容的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切实规范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运行。
研讨班认为,加强教育是解决税务人员对腐败“不想为”的问题,严厉惩治是解决“不敢为”的问题,而加强“两权”运行的过程监督,是解决“不能为”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要以权力制约为核心,以过程控管为主线,以政务公开为载体,以网络监控为依托,以完善制度为保证,以责任追究为手段,实现“两权”运行到哪里,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就延伸到哪里。
2005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后,驻总局纪检组即组织人员对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六个机制进行了深入调研,并确定请十二个省、区、市局对六个机制的落实进行重点调研,已取得较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没有重点调研任务的单位也都积极思考,形成了39份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