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38417名处、科级领导干部实行了票决制
▲22557名干部通过竞争上岗担任了机关中层领导职务
▲全省市级党政“一把手”绝大多数实行了易地交流任职
眼下,辽宁有一项令全国瞩目的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省委着眼于建设一支善于治省理政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面向海内外公开选拔119名领导干部和国有大型企业领导人员。
与以往相比,这次公选有四个显著特点:在规模上一次达到百名以上,是全省公选史上数量最多的;在公选职位上,首次同时公选党政机关、高等院校、国有大型企业以及法检两院等多类别、多层次职位的领导人才;在公选对象上,打破以往报名者身份限制,允许海外学子和国内民营、三资等非公有制企业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相应领导职位;在公选程序上,第一次把逐轮遴选与综合遴选结合起来,并按职位分类命题考试。
一次性面向海内外招聘数量如此之多的高级人才,不仅在辽宁是前所未有,在全国也是影响巨大的。这标志着辽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了新跨越,新的选人用人机制在辽宁省呈现出生机勃勃的崭新局面。
把扩大民主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
辽宁省委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始终把扩大民主作为基本方向。省委规定民主推荐地方领导干部时,除《条例》规定的参加人员外,还要有占应参加推荐人员15%的上级党代会代表、人代会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其他模范人物代表参加。为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省委规定要加强对民主推荐结果的综合分析,推荐票数与得票最高者相近的,一般应同时确定为考察对象。对拟跨地区、跨部门提拔任职人选的民主推荐,还要联系近三年年度民主测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普遍实行了考察预告制,对部分领导干部进行了差额考察,积极试行待岗考察和回溯考察制度,有效防止了领导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职”。
全面推行干部任用票决制是辽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亮点之一。在全委会闭会期间,省委对22名市级正职的任用,征求了全委会成员的意见。今年5月,省委召开九届九次全委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6名市厅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同时,在全省市、县(市、区)党委中全面实行党委常委会任用干部票决制,抚顺市清原县还实行了差额票决制。自2001年以来,全省共对38417名处、科级领导干部实行票决,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12690名。
把竞争机制引入不同层面干部的选任和录用中
坚持把竞争机制引入不同层面干部的选任和录用中,使得一大批优秀人才集聚到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各项事业中来。除公开选拔高级人才外,辽宁还在机关中层干部层面,普遍推行竞争上岗。在2000年到2001年省、市、县三级机构改革中,对中层干部全部实行竞争上岗。2000年以来,共有22557名优秀中青年干部通过竞争上岗担任了机关中层领导职务,1263名中层干部落聘,改任了非领导职务。在机关公务员层面,严格执行凡进必考制度。1988年,省委就率先在省政府机关实行面向社会公开考试的进人方式,成为全国省级政府机关进人实行公开考试的第一个省份。2003年以后,省里每年都在年底组织一次面向社会的公务员考录,两年来,共录用了969人。通过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凡进必考,促进了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激发了机关干部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
实现干部交流制度化、规范化
省委从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加强领导干部培养锻炼的实际需要出发,积极拓宽渠道,优化配置干部资源,使干部交流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自《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下发以来,全省共交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6800多人次。
省委提出要有目的地把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干部放到多岗位上进行锻炼。今年,重点实施“六个一批”工程,即从省、市、县三级党政机关选派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县乡村挂职锻炼或交流任职;从省内外高校选调一批应届优秀毕业生和研究生到基层工作;从省市机关、高校、国有企业、科研院所选派一批高知识层次优秀干部到县(市、区)任职等等。
加强需求性交流也是干部交流的重点之一。省委提出,要加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之间、党政部门、企业、高校之间干部的交流。有计划地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政治强、懂经济、善管理的干部到企业挂职锻炼或任职,同时从企事业单位挑选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到党政机关锻炼。
回避性交流注重解决领导干部长期在原籍或一个地方工作时间过长,受干扰多、不超脱的问题。2000年以来,全省市级党政“一把手”绝大多数实行了易地交流任职,60%以上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也实行了易地交流任职,全省市、县两级组织部长和公安局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全部进行了易地交流或轮岗。
在地区之间干部交流方面,先后选派4批180名干部参加中组部组织的援藏工作。今年又选派34名干部参加援疆工作。从2003年开始,省委选派3批692名省内发达地区和省直部门干部与辽西北等欠发达地区干部进行交流任职。 (中国人事报/胡超玲 刘大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