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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信访局落实《八条禁令》为民办实事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09月01日   来源:云南省政府网站

  云南省政府公布实施《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两年来,云南省信访局立足本职,狠抓落实,转变作风为民办实事,共受理群众来访来信10.56万人次,重点督办结案率93%,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发扬民主、体察民情、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一个重要渠道和窗口,能否贯彻执行好《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处理好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事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云南省信访局结合实际,首先对过去制定的相关制度进行了一次认真的梳理和修订,严禁信访干部参与赌博、酗酒,严禁私下会见上访人员,严禁接受上访人员的请吃、送礼等,以务实的工作态度和作风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其次,局领导班子率先垂范,明确各支部书记和处室负责人为本单位贯彻执行“八条禁令”的第一责任人,带头干好自己的工作,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做到令行禁止,违令必纠,决不允许损害群众利益和违法行为的发生。

  在狠抓《八条禁令》的贯彻执行中,云南省信访局努力做到五个结合:

    一是结合经常性的学习活动,做到常学常新,使《八条禁令》成为信访干部的一面镜子,随时对照检查;

    二是结合经常性的教育管理,狠抓落实,从小事着手,从点滴抓起,不断加强对全局人员经常性的教育管理,使《八条禁令》的贯彻执行成为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经常性工作;

    三是结合开展“云岭先锋”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强化了全局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

    四是结合本职工作,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每年梳理确定出涉及“三农”问题、国企改革、城市拆迁补偿、清欠民工工资等10类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全省稳定的热点问题及信访实事,通过实事的解决,进一步树立党和政府的形象,维护社会稳定;

    五是结合《信访条例》的贯彻实施,明确责任,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访工作行为和信访人员的信访行为。同时,培训了1000余名专兼职信访干部和900余名分管领导,信访干部的工作能力得到逐步提高。

  今年以来,云南省信访局共收到感谢信30余封、锦旗7面,300多名群众打电话、200多名群众专程到信访局感谢信访干部为他们解决问题。云南信访局今年还加大来信来访督办力度,多方协调清兑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700多万元。元谋县物茂乡普文龙村龙志国领到了乡派出所拖欠长达9年的3762元工资。四川省绵阳市北川县开坪乡的肖生庞今年5月在腾冲某公司打工时因机械事故死亡,家属来信要求该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并给予经济补偿。省信访局多方努力,目前,肖生庞的家属已领到被拖欠工资14000元,经济补偿3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