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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民政厅出台相关制度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09月08日   来源:民政部网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精神,进一步规范民政专项经费分配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厅机关各项经费支出管理,推进民政厅机关廉政制度建设,近日,厅党组讨论通过了《江苏省民政厅专项经费分配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江苏省民政厅机关经费支出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办法》首先界定了专项经费的范围,规定了分配办法、程序和时间要求。为了规范专项经费的分配行为,《办法》还要求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专项经费的分配方案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规定》要求经费支出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即由厅计财处对经费支出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机关各处室局按权限在核定的经费额度和用途内实行责任管理。经费支出事项实行预申报制度,即按支出额度大小和相应的审批权限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后方可支出。《规定》还将机关经费细分为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经费、会议经费、办公用品和其他物品购置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市内交通费、借调人员补助费等6类,并分别明确了相应的报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