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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依据《信访条例》引导群众依法文明有序信访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09月08日   来源:国家信访局网站

  从今年5月1日起,山东省在市、县、乡三级全面开通群众来信“绿色邮政”。群众以书信的形式向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其部门提出信访事项时,只要在信封正面右上角注明“群众来信”字样,就可享受免贴邮票服务,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承担。

  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条例》明确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开通群众来信“绿色邮政”,是山东省委、省政府根据《信访条例》立法精神和当前信访形势作出的重要决策。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开通群众来信“绿色邮政”的实施意见》,省邮政局制定了《群众来信“绿色邮政”业务受理流程》。各市、县普遍成立了由信访、财政、邮政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落实。

  为了使广大群众深入了解“绿色邮政”,并通过这一渠道反映问题,山东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省内主要媒体发布了全省开通“绿色邮政”的消息,电视台在黄金时段发布通告,在报纸醒目位置刊登消息;在各级邮政大厅、接访大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

  各地信访局、邮政局都制定了实施“绿色邮政”的具体意见,明确了工作职责和操作程序。一些地方邮政部门统一印制了“绿色邮政”专用信封,为信访群众免费提供。各市、县(市、区)邮政局对邮局职工和代办员进行了培训,增设了分拣专门格口,确保群众来信邮寄高效、投递安全。一些地方的邮政局在城区和各乡镇街道分别设立大邮箱,在社区设立家庭邮箱,在大的企事业单位设立专门邮箱,各村设立收发室,全部实行无偿服务,为群众寄信提供方便。一些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网上办信,重点部门开通了热线电话,并实现群众来信与电话热线联动和信息共享。青岛市在全市实施了绿色邮政、绿色信箱、绿色邮箱“三绿工程”,在社区、村居等人员密集的地方设立了一千多个“绿色邮箱”;同时,市、区(市)两级建立了网上“绿色信箱”,群众可通过网络快捷方便地反映问题。各地财政部门制定了“绿色邮政”费用的承担及结算办法,确保及时结算,及时支付。

  山东省各地各部门把“绿色邮政”与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程、办信“三见面”(与承办单位领导见面、与承办人见面,与写信人见面)制度相结合,制定了配套措施,完善程序,规范运作。在办理来信中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四个集中”,县(市、区)设立来信受理中心,对通过“绿色邮政”的来信集中登记、集中受理、集中交办、集中督办。二是坚持“每信必复”,凡留有详细通信地址或注明联系电话的,都认真回复。对有实际问题要解决的,或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的,将有关情况告知写信人,让其心中有数;对写信人提出的要求不能解决的,着重做好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工作,讲明道理,说清原委;对批评建议类来信,回信给予鼓励和感谢。三是坚持“每信必督,一督到底”,谁交办的来信,谁负责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四是坚持“谁办结、谁回访”的原则,哪一级处理的信访事项,哪一级负责回访,谁办结的信访事项,谁负责回访。

  山东省开通群众来信“绿色邮政”以来,收到了明显成效,信升访降,信访秩序明显好转,信访工作实现了良性循环。山东省最早开通“绿色邮政”的嘉祥县,5年间群众来信上升了5.5倍,而群众到县上访量却下降了61.3%。工作重心下移,群众对基层党委、政府信任度增强。群众信访上行趋势得到明显缓解,进京上访、到省上访和集体上访均大幅度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