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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用人单位要给农民工买“双险”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0月28日   来源:工人日报

    为了解决农民工的后顾之忧,近日,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要求,今后凡在江西本省境内的各类企业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都应为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村进城就业人员缴费参加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据了解,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 费。缴费基数、缴费费率按照相关文件执行。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共同缴费;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农民工个人不缴费,所需费用也由用人单位缴纳。

    此外,农民工在务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可到生产经营所在地、参保机构所在地或用人单位注册地相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及核定工伤保险待遇。(记者赵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