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府建设>> 依法行政
 
 
福建推进劳动法执法检查 劳动关系走向法制化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12日   来源:工人日报

  《劳动法》颁布施行10余年来,福建省采取各种举措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仅2001年至2005年上半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通过劳动合同专项检查,共责令用人单位与进城务工人员补签劳动合同200.52万人次,切实维护了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法制化。 

  福建省1994年开始推行劳动合 同制度,近年来更是在依法督促用人单位与进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上加大力度。目前,该省劳动合同制度已基本建立。 

  福建省近年来还在建立和完善企业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制度上下功夫,以维护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并倡导开展规范用工企业评先活动,把企业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列入考评内容。 

  福建省高度重视地方劳动保障立法工作,近年来,省政府颁布实施了《福建省劳动监察暂行规定》等6部政府规章;同时,地方劳动保障法规体系不断发展完善,初步形成了以《劳动法》为主体,配套法规、规章组成的具有福建特色的地方性劳动法规体系,为《劳动法》构筑了有效的贯彻平台。(记者肖玉保 吴铎思 实习生刘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