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府建设>> 廉洁高效
 
 
青海出台规定:民警执法领导“护短”要受罚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14日   来源:人民日报

    日前,青海省公安厅出台规定规范公安民警文明执法。规定明确,公安民警迟延出警、处警不当造成影响的,出现接待群众态度蛮横、语言不文明、工作推诿等“冷、硬、横、推”等“老大难”问题的,未按规定向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回告立案、破案、案件进展情况的,都将受到相应惩处。各地公安机关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上级单位检讨,并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记者 刘鑫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