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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对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状况进行专项清理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18日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11月18日电(记者 李钧德)为了加强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管理,从根本上杜绝“吃空饷”现象,从今年8月中旬开始,河南省正在组织力量,对全省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状况进行专项清理。

    河南是经济欠发达省份,但近年来财政供养人员增长速度惊人。据有关部门统计,1995年至2004年,全省财政供养人员共增加93.8万人,年平均增加十万余人。财政供养人员增速过快、总量过大,给各级财政带来了沉重负担,致使财政支出中工资性支出比例过高,可支配机动财力明显不足。

    与此同时,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地方却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虚报、冒领、多领和超标准、超范围领取财政工资、离退休费以及补助等“吃空饷”问题,不仅扰乱了财经纪律,造成财政资金不应有的损失,而且加剧了财政紧张状况。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据主管此项工作的河南省纪委副书记王流章介绍,河南省这次专项清理工作的重点是各级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离退休费和各种补助的发放情况。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已调离原单位,但工资关系未按规定随行政关系转办;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未按规定处理到位;未经人事、劳动等部门批准,长期不上班、擅自离岗经商办企业、长期在外进修学习及从事其他工作,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财政供养人员亡故,继续领取工资等等。

    河南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李清林表示,对这次清理工作,河南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对故意隐瞒不报、漏报或纵使他人虚假申报的,一经查证属实,除全额追回其多领的工资补助金额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目前,这次专项清理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之中。据省纪委一位负责清理工作的工作人员介绍,截至11月中旬,全省查出的涉案金额已经超过1亿元。(完)

“吃空饷”现象何以屡禁不止?   

   新华网郑州11月18日电(记者 李钧德)近年来,“吃空饷”现象在各地时有发生,且屡禁不止。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原因何在?

  河南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李清林认为:出现“吃空饷”问题的原因很多,但最主要的有三个方面。

 一是利己主义思想严重。一些干部职工包括少数领导干部,为一己私利或小团体利益,背离党性原则,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明知故犯,千方百计利用各种手段为个人、亲属或单位骗取工资福利。这不仅造成财政供养人员队伍的恶性膨胀,加剧财政支出负担,而且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引起了广大干群的强烈不满。

  二是有关部门疏于管理。一些单位对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管理思想上不重视,措施上不到位,长期处于放任自流甚至混乱状态;有的单位进人不考虑编制限额和人员素质等条件;有的单位领导怕得罪人,对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管理中的违纪违规现象熟视无睹,不闻不问;有的为了单位利益,故意弄虚作假,虚报冒领。

  三是一些职能部门监督不力,把关不严。早在几年前,河南省就专门下发文件,规定只有在机构编制部门核批的编制范围内,人事部门才能核定人员和工资,财政部门才能核拨经费。但这些规定和要求,在个别地方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多口径、多渠道超编进人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地方和部门无视上级政策规定,不按编制进人,进人不让编制等部门审核把关,各自为政,为所欲为。财政、编制、人事工作规章制度不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力,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缺乏沟通等,都是当前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完)

    新闻背景:何为“吃空饷”?  

  新华网郑州11月18日电(记者 李钧德)河南省纪委有关人员告诉记者,从一些地方开展清理和纪检部门调研掌握的情况看,“吃空饷”者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一、长期不上班,仍足额领取工资;

  二、有的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擅自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一人领取双份工资;

  三、有的已亡故多年,仍由家属继续领取工资或离退休费和补助;

  四、有的不符合或以前符合现在不符合条件,仍继续领取遗属困难补助;

  五、有的单位对在编职工经商或亡故后,故意隐瞒不报,仍向财政部门领取工资及办公经费归单位所有;

  六、有的受到党政纪处分或司法处理后,工资待遇并没及时进行相应调整;

  七、有的已调整工作单位,但由于原单位工资金额相对较高,故工资关系长期不转;

  八、有的用少量工资聘用其他人顶岗,而自己兼职从事其他工作获取双份报酬;

  九、一些人根本没有编制、人事关系和档案,却领着全额财政工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