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新疆自治区审计厅厅长朱登云所作的《关于2004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已通过了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审议。报告显示,在审计公安厅、畜牧厅、林业局等22个一级部门单位和99个二级单位中,共查出违规违纪资金12.54亿元。
在审计财政厅组织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时,发现存在如下违反财经法纪问题:
部分预算编制调整不规范。财政厅将应当在年初预算中安排的在校大学生医疗费794万元,采取年初下达14万元,11月调整追加780万元的办法下达安排,影响了年初预算安排的完整性;部分专项资金沉淀财政专户。截至2004年末,专户管理的黄金发展基金、小化肥专项、国有企业审计费等资金614万元多年结转,未安排使用;改变入库税种。2003年自治区地税局直属征收局将新疆四建及众和股份公司申报的个人所得税932.3万元按照营业税入库,造成当年中央及自治区财政收入短收835.6万元,至2004年初,又以误收退税为名退至企业,而后变更为原税种入库。
此次审计涉及区级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问题主要有:
6个单位应缴未缴非税性收入1031.11万元。如自治区粮食局所属粮校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96.71万元。自治区地税局应缴税务登记证和发票工本费351.9万元。
10个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或工程招标2537.27万元,4个单位基建工程超概算支出12449.6万元。如新疆广播电影电视局装修工程和购置固定资产920.34万元,未进行工程招标及政府采购。
7个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8091.69万元,主要用于购建办公楼、职工住宅机关经费及发放各类补贴。如自治区林业局将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172.40万元借给林业建设总公司等单位用于支付养老金及住宅楼工程款;畜牧厅及所属动物防疫监督总站将治蝗灭鼠、防火工程、草原防火隔离带等专项资金1170万元用于综合楼基建。
18个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管理不规范34196万元,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8个单位仍存在乱收费、乱摊派的问题,涉及金额2084.83万元。如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及所属新生报社在2003年至2004年分别向基层监狱收取上级管理费600万元、赞助费21.9万元,用于机关经费支出。
自治区粮食局、体育局所属的个别单位仍然存在账外账、“小金库”等问题,有的甚至诱发经济犯罪,审计后已移送司法部门立案查处。
在专项资金审计中,审计调查5地州国债资金管理使用上发现以下问题:喀什、巴州、昌吉三地州存在未经审批自行调整项目建设规模;部分国债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挤占挪用建设项目资金1777.32万元;部分国债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等。
在审计自治区本级和乌鲁木齐市等6个地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时,共查出违纪违规资金2562.34万元。
审计和审计调查五个地州及所属31个项目县(市)的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发现的突出问题有:教育专项资金在各级财政和教育部门层层滞拨、到位率低,2004年31个县(市)财政部门结余8774.16万元,31个县(市)教育部门结余9334.3万元;挤占、挪用教育专项资金或改变专项资金用途135.58万元。
审计8个地区及28个国定贫困县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时,发现的主要问题有:项目启动不及时,滞留资金1199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