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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出台监督政策 探索从制度源头遏制腐败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13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南京12月13日电(记者 姜涛)江苏省徐州市2005年以来出台了一系列监督政策和措施,力图从源头上解决“一把手”腐败这个难题。

    今年秋天,徐州市召开了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4名在押的原党政“一把手”将自己的犯罪过程、犯罪根源和给社会造成的危害作了解剖。会后的调查表明,绝大多数干部都认为这样的报告起到了一般讲道理、提要求所起不到的警示教育作用。

    在12月10日召开的“淮海论坛”上,徐州市纪委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这是该市为了有效监督各部门党政“一把手”采取的众多特殊举措之一。2005年6月22日,徐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实施办法》,进一步促进对“一把手”监督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据了解,《实施办法》从监督内容、监督办法和监督保障方面详细规范了对“一把手”的监督制度,规定“一把手”年初要作出廉政承诺,年中对照检查,年末组织考评考廉,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进行公示。《实施办法》规定,若“一把手”因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管理不严等给工作带来严重损失、造成恶劣影响,要引咎辞职。

    近两年来,徐州市为加强廉政建设和对“一把手”监督先后尝试和出台了几十项措施,建立健全了廉政、勤政和各种类型的监督网络,这为新近实施的对党政“一把手”监督办法奠定了基础。

    对“一把手”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是完善对“一把手”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徐州市在这方面也做了积极探索,规定审计结果纳入“一把手”个人档案,列入考核资料,作为职务调整、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2004年以来,该市已经对100多个单位“一把手”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违规金额2.2亿多元,并根据审计结果平调62人,晋级7人,免职15人。

    徐州市还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审计内容包括“一把手”任期财政预算管理、使用情况,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重大投资决策和效益情况等,目的是分清“一把手”在重大经济活动和经济事项中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以此监督领导干部的经济权力运作行为。

    徐州市实施“阳光权力工程”,在最容易导致腐败的选拔干部中实行民主推荐,在重大建设项目决策中实行集体票决,这些举措大大减少包括“一把手”在内的众多官员以权谋私的机会。

    实践表明,徐州市这种主体透明的监督体系和相互配套的监督网,从制度上有效防止了“一把手”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今年以来,全市立案查处县处级“一把手”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33%。

    12月10日,来自淮海经济区内的江苏、山东、河南、安徽4省26个城市的纪检监察部门的负责人聚会江苏徐州,就如何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如何发挥查办腐败案件的治本功能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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