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出台《河南省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办法》规定:全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要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台账,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乡镇领导职数超编,追究“一把手”责任;擅自增设机构,财政部门不拨经费;录用公务员,机构编制部门先把关。这一规定将消除以往乡镇机构改革“精简—膨胀—精简”不断反弹的现象。
去年,河南机构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这一轮省市县机构改革,政府机构、人员编制均精简25%左右。乡镇机构改革顺利完成,减少乡镇153个,减少乡镇行政事业机构3117个,清退临时人员2万多人,分流超编人员17万多人。
河南省副省长王菊梅指出,今年该省乡镇机构编制重点是完善乡镇机构编制管理台账,对乡镇工作人员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严禁超编进人,确保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
针对此次乡镇机构改革,河南省委、省政府还制定了人员分流的优惠政策,各地必须落实到人,3月底前全部到位。分流人员的档案要及时移交人才中介机构,分流人员还将纳入该省再就业工作的范围。
据悉,“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将是今后河南省事业单位改革的重点。“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政府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副省长王菊梅如是强调。(记者肖树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