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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规定5月1日起各级政府机关实行佩证上岗制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4日   来源:大众日报

    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转发通知,规定自今年5月1日起,在全省各级政府机关实行佩证上岗制度。岗位佩证分为胸牌和桌牌两种,全省统一规格、统一样式要求。

    《通知》要求,桌牌要放在办公桌醒目位置,胸牌佩戴在左胸前上方,在办公室及接待群众来访时均要佩戴胸牌。佩证上岗工作由各级政府办公厅(室)牵头,人事、监察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通知》强调,佩证上岗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模范遵守公务员法,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实行政务公开、转变机关作风和加强公务员行政行为考核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模范遵纪守法,做到行为规范、举止端庄、文明礼貌、热情服务,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树立和维护政府机关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