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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全面推行公务车编制证管理坚决遏制公车腐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20日   来源:重庆日报

  公务员超标超编用车被老百姓形象地比喻成“屁股底下的一座楼”。今年起,重庆市40个区县(自治县、市)“四大班子”和纪委的所有公务车辆,都将统一核发编制证,实行“一车一证”管理。这是记者从4月19日召开的该市区县(自治县、市)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会上获得的信息。

  据重庆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过去对于公务车的编制管理,往往是直接下发指标给市级部门和各区县(自治县、市),由其自由掌握。一些地区和部门因此出现超编、超标配置公务车或频繁更换车辆的情况,群众对此意见很大。近年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先后提交了15件议案和提案,呼吁加强对公务车配置和使用的管理。

  为了不让公务车成为腐败滋生的土壤,从源头上遏制公车腐败,从去年起,重庆在市级部门中推行公务车编制证管理。编制证被视为公务车辆的“身份证”,必须凭证才能办理车辆养路费、保险、入户、调配乃至报废更新等所有手续,市财政部门也凭证划拨公务车的运行费。据统计,目前重庆市已有99个市级部门的1600余台公务车实现了“一车一证”。

  据了解,由于今年面临各级领导班子换届,重庆市对公务车的专项管理更加严格,明确提出必须按规定程序先报批后购车,按规定标准配置和使用公务车,用符合规定的资金购买公务车,坚持公开招标购买公务车,防止领导干部在换届时违规更新公务车辆。同时,还明令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按规定配备、使用公务车。厅(局)级部门或地区配置公务车上限为价格25万元以内,排量2.0升以内;县(处)级部门或地区配公务车的上限则为价格20万元以内,排量在1.8升以内。严格执行副部级以上5年、副部级以下7年的公务车更新最低年限的规定,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公务车一律不准更新。达到最低年限,能够继续使用,不影响安全出行的不予更新。严禁各级领导干部违规使用、驾驶公车。

  与此同时,重庆市还提出抓好公务车辆节能降耗和优质服务,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对公务车辆每公里耗油实行定额管理,减少公务车自然损耗;严把公务车报废、更新关,不到报废条件的不予报废。

  按照部署,今年7月底前,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市)公务车辆主管部门须将本地区“四大班子”和纪委机关的公务车填写登记表后上报市机关事务局,同时必须在11月底前将管辖范围内所有公务车登记上报备案。(记者 罗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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