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5月17日下午召开的安徽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安徽省政府决定在省直机关全面推行办文办事限时、首问负责和责任追究三项制度。
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治理各种机关痼疾的有效举措。在省直机关加强效能建设动员大会上,王金山省长曾严厉批评了发生在少数单位和个人身上的“影响甚广,危害极大的”六类顽疾,“三项制度”就是针对解决其中的一些问题如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吃拿卡要而制定的。
这次出台的“三项制度”是对原有制度的丰富和完善。关于办文办事限时制的规定,不仅明确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办文、办事具体时限要求由各单位按提高效能的原则确定,而且强调,对办理请示性事项和公文,凡在规定的时限内不能按时办结或没有按时反馈办理意见的,视为默认或同意。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办理单位负责。首问负责制是在总结有关单位经验的基础上,对所有省直部门明确提出要求。关于责任追究制,主要依据和借鉴了省纪委、省监察厅去年10月出台的《关于违反改进省直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同时提出了一条新要求: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违反规定,给予通报批评;一年内违反相关规定超过3次的,取消该年度目标考核评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责任。(记者 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