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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展教育纳入政绩考核 不合格将限期整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13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成都11月13日电(记者刘大江)教育搞得好不好与地方政府的政绩直接挂钩,不合格者将被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11月下旬,四川省将启动对各县级政府的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记者了解到,四川省教育督导评估的对象是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教育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领导职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经费投入与管理、办学条件、队伍建设、教育管理6个方面,满分500分。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得分300分以下为不合格。

    据介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一律评为不合格:截留、平调、克扣、挪用教育经费和学杂费,或违规向学校乱收费的;实行“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后,发生新拖欠教师工资的;行政区内学校、幼儿园仍在使用D级危房的;义务教育有关指标严重下滑的;发生学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师生违法、违纪,情节严重且造成恶劣后果的。

    四川省政府将根据督导评估结果,在获得优秀等次的县(市、区)中,每年评选8个左右成绩突出的县(市、区),授予“四川省教育工作先进县”称号,并给予奖励;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县(市、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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