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重庆3月17日电(记者黄豁)记者近日从重庆市政府法制办了解到,在先后6次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的基础上,重庆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定今后行政审批项目总量实行动态性的“只减不增”。
去年,重庆市政府组织了对市级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再次清理,共清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2600余件。经过清理,重庆市级行政机关、市级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中央在渝单位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总数为963项。在摸清行政审批项目总数和各部门提出初步处置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征求意见,重庆市政府制订了《关于取消、停止实施或调整第六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共取消、调整或停止实施行政审批项目312项,其中取消、停止实施了79项;将12项改为备案项目,合并132项;以授权或委托方式将89项行政审批权下放给区县行使。
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重庆市政府出台规定,今后行政审批项目总量在本次改革的基础上实行动态性的“只减不增”,规章以下的文件设置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无效,进一步严格了行政审批项目的设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