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春9月19日电(记者 周立权)吉林省近日提出要深刻认识新时期行政审判工作的重要性,要改进党对行政审判工作的领导,并明确要求对有重大影响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负责同志应出庭应诉。
吉林省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要切实杜绝对行政审判的各种不正当干预现象,要切实改进党对行政审判工作的领导,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
吉林省明确要求对于有重大影响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负责同志应出庭应诉,要克服地方、部门保护主义,杜绝非法干预行政审判现象。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得以其职务和身份对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施加影响,更不得利用人、财、物管理方面的职权干预、阻碍审判和执行工作。
吉林省还提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审理和执行行政案件的行为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