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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采取多措施治理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9月28日   来源:江西日报

    党的十六大以来,江西省各地各部门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重拳治理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大预防力度健全防范机制,使纠风重点项目取得了明显成效,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为规范教育、医疗行业的服务行为,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全省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2006年共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2.406亿元,废止、纠正有关部门自行制订的与国家和省教育收费政策不相符的文件规定15个,清理各级各类学校违规收费项目132个,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问题340个,17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同时,我省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集中招标采购药品总金额达16.37亿元。据省卫生厅对11所省属医院运营情况调查显示,2006年医药费用10年来首次下降,使医患关系得到明显改善。

    治标更需治本。在整治各种不正之风的同时,我省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预防不正之风发生的有效举措,健全完善了治理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省政府制订了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加强行政效能监察的意见,建立了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制度,省纪委、省监察厅出台了关于处理公路“三乱”行为暂行办法、关于学校乱收费及向学校乱收费行为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等制度,有力维护了社会的公平公正。

    为促进机关效能的提升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从2003年起,省政府先后在省直49个部门连续三年开展了政务环境评议评价活动,收集到各类意见建议1.1万余条,90%以上都得到了有效整改。在今年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又将过去由省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评改为主要由省各主管部门、行业牵头组织评,由过去在省直不同部门之间同一层面上评改为在市、县、区部门、行业之间多个层面上评,使评议的规模进一步扩大,涉及的单位进一步增多。与此同时,全省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开展了一系列政风行风建设活动,有效防范不正之风的发生。(徐华平 张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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