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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商业贿赂犯罪行为市场主体不良记录网上公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12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太原11月12日电(记者叶健)在太原,凡存在重大商业贿赂犯罪行为的市场主体,不仅将受到法律法规的严厉惩治,其有关诚信的不良记录还将在网上公布。

    根据太原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组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强市场诚信记录征集和发布管理工作规定》,太原市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将在全市范围内征集企业、个人涉及重大商业贿赂犯罪行为的记录。

    这些记录将通过三种渠道征集:一是司法机关根据查办、审判的案件提供;二是行政执法机关根据查处的案件提供;三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政府部门,包括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民营开发区掌握的情况。

    根据规定,这些企业、个人不仅将受到重点监管,还将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和政府组织的招投标活动。此外,其失信记录还将在“信用太原”(www.tycredit.com.cn)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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