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促进广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定期考核和评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厅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信息中心的支持下,率先将电子监察手段拓展到政府信息公开领域,成功研发出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并于2008年5月12日正式投入运行,率先在国内建立起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及管理体系。这是广西通过自主研发应用系统软件继建成区、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中心联网服务效能电子监察和服务行为视频监控双重监督管理体系后又一重大突破,也是广西探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拓展监察工作提高监察效率的新尝试。
该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对政府信息公开19类内容进行科学分类,以及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编制的基础上,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开数量、公开时间和效率、公开范围等进行电子监察。同时,建立起对依申请公开、公众投诉以及信息公开更新时效的电子化监督,提供预警功能,建立了科学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指标体系。该系统的建立有利于增强广西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和针对性,有利于提高广西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效率,也为广西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工作提供了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了内部监管和群众监督的双重监督,大大降低了广西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工作的行政成本,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目前,该系统已实现了对自治区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的电子监察,下一步将在全区各级政府、各部门推广普及,建立区、市、县三级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体系,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范围,建立健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管理体系,创造公正、公平、及时、准确、服务、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