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推动下,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探索工程项目组织管理的新模式——工程总承包,在木樨地住宅项目拉开了帷幕。中央国家机关住宅服务建设中心(以下简称住宅中心)按照局领导的指示要求,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努力查找工程建设中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紧密结合当前形势任务特点和住宅中心工作实际,努力探求工程项目组织管理新模式,积极探索“阳光工程”新模式。他们协商并会同党风廉政建设共建单位西城检察院及施工、监理、跟踪审计等单位,在木樨地住宅项目共同开展和推进“阳光工程”。
日前,在国管局举行木樨地住宅项目“阳光工程”签约仪式大会。国资委、北京市建委、西城区检察院,国管局房地产管理司、采购中心、住宅中心以及工程总承包方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等十余个单位相关负责人共70余人参加,国管局寻寰中副局长,国资委党委委员李寿生出席并讲话,李宝荣副局长主持。
住宅中心主任吴广崇与参加“阳光工程”共建活动的施工单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北京华清科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跟踪审计单位北京博程伟业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检察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的党政负责人共同签署了“阳光工程”廉政责任书。住宅中心党委书记、副主任陆星宣读了“阳光工程”活动实施方案。住宅中心副主任刘延芳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木樨地住宅项目的基本情况、具体做法与工作目标。
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检察长顾军就如何开展好“阳光工程”,在工程建设中预防职务犯罪应采取的措施等问题讲了话。国资委党委委员、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书记李寿生对施工单位提出了优质安全、廉洁高效的要求。北京市建委副主任孙乾对工程建设提出了“绿色”理念的要求。施工单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及监理、跟踪审计等单位的领导分别结合自己承担的工作、应负的责任相继表态:支持“阳光工程”建设,遵守“阳光工程”廉政责任书各项要求,努力把工程建成精品工程。
寻寰中副局长代表局党组讲话。他强调:一要认真总结和吸取10余年来在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教训,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汇各方之力,共同合作,互相补台。二要按照“阳光工程”廉政责任书的要求和目标,实现工程项目全过程、全方位的科学管理和有效监督。三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加强信息沟通,做到各项工作特别是重点环节的公开、公正、透明,真正实现“阳光”,要努力探求和研究新的模式,不断改进,不断完善,及时总结,深入推进。